根据《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冀工信企业【2012】205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唐工信中小【2016】209号)文件精神,经平台单位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工信局现场考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2016年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予以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来信等形式反映。
为加快推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再上新台阶,根据《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确定乐亭县宏远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7家平台为2016年“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名单附后)。现予以公布,有效期3年。
根据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唐山市财政局《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唐工信发[2016]54号)文件规定,经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同级财政局联合推荐,市属以上工业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邀请有关专家和相关行业处室,根据《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具体要求,对2016年度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评审。分别对企业的基本情况、技术创新机制情况、重视自主创新及取得成果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拟确定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等10个企业为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现将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推荐河北省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工信管理部门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经初审合格后将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四份,于2017年5月19日前报送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同时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意见。
根据《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认定与支持实施细则》(唐工信发〔2017〕24号)和《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通知》(唐工信中小〔2017〕131号)以及《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唐工信〔2012〕205号)和《关于组织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唐工信中小〔2017〕112号)文件精神,经企业自愿申报、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和现场考核、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拟认定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和唐山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予以公示。
按照市“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局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唐政办发〔2016〕14号)的有关要求,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了2016年创业创新基地建设和运营、十大特色产业集群“七个一”工程、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设项目征集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工作开展,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和局相关处室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现场考查、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共有13家企业符合唐山市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中小企业名牌产品工作开展,我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中小企业名牌产品认定工作。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推荐,和局相关处室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现场考查、局党组会审议等程序,共有42项产品符合市级中小企业名牌产品申报条件,现将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申报程序、申报条件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反映。
按照《2017年河北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方案》(冀工信科节[2017]54号)文件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B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经过严格审阅卷宗和现场考核,拟确定唐山志威科技有限公司等57项认定为B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国家级陶瓷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唐山市示范区入区企业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经企业申报、县(区)推荐,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材料审核、现场考核验收后,拟确定唐山日福陶瓷有限公司、河北斯罗米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唐韵科技有限公司、遵化宝龙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四家企业为第二批申请加入示范区合格企业,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