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2021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公示
关于对非贫困县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拟扶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公示
衡水市2021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方案
衡水市农业农村局推介发布2021年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绿色技术模式
根据河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关于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双十宣介”活动的通知》(冀农广校[2021]4号)精神,推广宣传农广校学员创业成功典型,激励农广校学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更好地发挥优秀学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引领 全市农民教育培训事业的创新发展,经过县校推介、遴选,从学员的年龄、文化、产业规模、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等进行了认真审核。经过评审,在全市农民教育培训学员中拟选出2名农广学员创业标兵、2名农广学员新秀,参加全省双十宣介活动评选,名单如下: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农田建设任务及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冀农发〔2021〕20号)精神,我市非贫困县(桃城区、冀州区、深州市、安平县和景县)按照省下达任务,组织编报了2021年财政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并通过了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现对我市非贫困县2021年度拟扶持的财政渠道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予以公示。
近日衡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转发征集2021年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现转发你们,请各县市区将该通知转发相关企业,并组织企业相关人员按照通知要求填报《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任务书》。请于4月10日前将计划书3份加盖起草单位公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局农安科,待市级评审后择优上报省农业农村厅。
我市3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河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根据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行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的意见》(衡农办发〔2020〕106号)和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评选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武邑县顺天农机专业合作社等50个托管服务组织为2020年度市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组织(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318—2360936。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衡水市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办法(试行)》(衡农字〔2015〕13号文件附件)和《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衡农组办〔2020〕3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审核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武强县春江家庭农场等50个家庭农场为2020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10日-8月1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
根据《衡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关于全市家庭农场培育和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行动计划(2020-2022年)》、《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扎实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年度工作安排,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了2020-2022年度衡水市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选活动。经合作社自主申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并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市农业农村局征求同级相关部门意见,拟将通过监测的衡水市桃城区兴城韭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等266家原市级示范社和新申报的衡水市盛隆粮棉种植专业合作社等84家农民合作社认定为衡水市2020-2022年度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7日至
按照河北省《关于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意见》,经县市区初审推荐、市级审核、征求意见,决定认定河北永生循环农业联合体等29家联合体为衡水市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现予公示。
为贯彻衡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衡发[2019]7号)和市政府《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衡政发[2017]8号),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局组织开展了2019年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创建申报工作。按照《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核实,出具推荐意见书,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了评审。经市农业农村局研究,桃城区泰城现代农业园区等12个园区符合申报条件,拟命名为衡水市现代农业园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月18日—10月2
根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试行)》(衡政〔2013〕6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通知》(衡政办〔2014〕12号)和《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指导意见》(衡农办发〔2019〕33号),经过县市区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我局审核并经局务会研究,拟认定 深州市盛强家庭农场等50个家庭农场为2019年度市级示范家庭农场(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23日-8月29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衡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受理电话:0318—236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