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廊坊市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活动的通知》(廊农机推[2019]1号)的要求,经各县(市、区)农机合作社自主申报,我站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现将2019年度市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名单公示如下:
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19年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与国家省市三级示范社监测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农经站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了申报评审,确定5家农民合作社为2019年市级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升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转发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的通知>的通知》(廊农经[2019]7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市农经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11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根据廊坊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和监测工作的通知》(廊农产〔2019〕4号),2019年廊坊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监测申报,经企业申请、县级审核上报,共计新申报企业50家、参加监测企业217家。经市局初审,符合重点龙头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共47家(名单详见附表1),监测合格企业217家(名单详见附表2)。
我市2018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评审认定工作已经结束,经评审专家委员会评议,及市农业局党组审定,拟认定固安县长林现代农业园区等10个现代农业园区为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公示期7天,如无异议,将呈报市政府审批。名单如下:
为促进全市家庭农场的发展,提升全市家庭农场规范化水平,根据《廊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示范家庭农场监测及创建活动的通知》(廊农经[2018]8号)要求,各县(市、区)按程序进行了推荐申报。市农经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选出5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为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监总局以及省农业厅、省安监局关于“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农机安全生产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根据廊坊市农业局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农机监〔2017〕12号)精神,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近期我市对各县(市、区)农业(机)局和安监局联合推荐的市级“平安农机”创建示范单位和标兵进行了审核评选。
为进一步促进和提升我市休闲农业的发展水平,充分发挥休闲农业示范点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和产业兴旺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消费升级需求,2018年开展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廊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廊农休闲〔2018〕1号)及《廊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创建工作的补充通知》(廊农休闲〔2018〕2号)要求,市休闲农业管理站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了申报评审。7月26-29日,专家评审组对19家申报廊坊市休闲农业示范点的企业进行了综合评审。经实地踏查、审阅材料、听取汇报、质疑答辩、综合打分等环节
为促进我市农民合作社健康发展,按照《廊坊市农业局关于开展2018年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与监测活动的通知》要求,市农经站按照工作程序组织了申报评审,确定7家农民合作社为2018年市级示范社。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农经站以实名反映或举报。
根据《2017年廊坊市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主题示范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廊农经作〔2017〕17号)和《关于推荐上报“引领型”和“十大主题”现代农业园区的通知》(廊农经作〔2017〕18号)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园区自主申报,县(市、区)级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级评审,拟认定廊坊远村现代农业园区等6个现代农业园区为廊坊市“引领型”现代农业园区,美盛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等10个现代农业园区为廊坊市“十大主题”现代农业园区创建先进单位。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局园区办以实名反映。
按照河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总体部署,为配合廊坊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基地做好实训工作,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过基地申报、县级审核、市级复审,全市共有13家机构拟被认定为2017年廊坊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训教学基地。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实训教学基地名单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科技站以实名反映。
为贯彻落实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廊办发〔2015〕21号)精神,根据《廊坊市现代农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廊农经作〔2015〕13号),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已被评定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的各园区自主申报、县级推荐、市级评审,拟认定第三批廊坊市级现代农业园区10个,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局园区办以实名反映。
根据《廊坊市2017年休闲渔业扶持项目实施方案》安排,按照“单位自愿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农业局评审认定”的程序,市农业局休闲渔业项目评审组,于2017年6月27日对全市各县(市、区)水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的4个休闲渔业扶持项目申报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评审,评审采取现场考察、审核材料、听取汇报等形式对各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考评。通过评审组综合评比,打分排序,拟认定廊坊凯峰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和三河市璞然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我市2017年休闲渔业扶持项目承担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6月 30 日至7月6 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各知情部门及人员可向廊坊市农业局进行举
为贯彻落实《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廊办发〔2015〕21号)精神,认定扶持一批高标准农业设施园、一批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和一批新型经营农场(以下简称“三个一批”),带动提升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廊坊市高标准农业设施园、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和新型经营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廊农经作〔2016〕20号)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单位自愿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农业局评审,拟认定三河市璞然专业合作社等28个项目单位为廊坊市高标准农业设施园、霸州市康仙庄乡惠农养鸡场等15个项目单位为廊坊市龙头企业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