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农业局园区办关于拟认定高标准农业设施园、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和新型经营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公示

时间:2017-06-15 浏览:37次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共廊坊市委办公室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廊办发〔2015〕21号)精神,认定扶持一批高标准农业设施园、一批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和一批新型经营农场(以下简称“三个一批”),带动提升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根据《廊坊市高标准农业设施园、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和新型经营农场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廊农经作〔2016〕20号)要求,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单位自愿申请、县级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市农业局评审,拟认定三河市璞然专业合作社等28个项目单位为廊坊市高标准农业设施园、霸州市康仙庄乡惠农养鸡场等15个项目单位为廊坊市龙头企业带动的畜牧养殖规模基地、霸州市万润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5个项目单位为廊坊市龙头企业带动的水产养殖规模基地、三河市亿河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33个项目单位为廊坊市新型经营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农业局园区办以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6月22日
联系电话:0316-2266284

附件:拟认定高标准农业设施园、龙头企业带动的规模基地和新型经营农场及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