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关于印发<太原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财建〔2019〕152号),经企业申报,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工业主管部门初审,市工信局复核,现将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稳增长拟奖励企业名单予以公示。
为加快恢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能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作用,经市政府同意,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设立疫情期间企业复产达效、增产增效奖励专项。现将《太原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疫情期间规上企业复产增效奖励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按照《太原市工业转型升级发展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规模以上企业稳增长”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