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转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1-07-12 浏览:121次 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各市农业农村局:

今年3月,农业农村部研究制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实施。《办法》从项目储备、立项、实施、建后管理和质量监督等方面,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进行了全面规范,是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的基本依据。

为了加强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推动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现将《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建发〔2021〕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执行,并将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我厅。

一、要加强宣传培训。各市要广泛开展宣传,组织系统培训,主动答疑解惑,回应社会关切,帮助相关人员精准把握理解《办法》内容和要求,并按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认真贯彻落实。各市要把贯彻落实《办法》与《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激励实施办法》和《全省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政策制度结合起来,使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从项目储备、初步设计评审到项目验收等各个环节都科学合理、规范有序。

三、要强化监督检查。各市要依据《办法》,加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质量管理贯穿整个高标准农田建设全过程。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监督结果作为项目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年度工作激励考核等的重要内容,省厅将把各地质量监督结果与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安排挂钩。

附件: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