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河北省专利奖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并符合国家产业规划发展政策的企事业单位;
(二)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非职务发明的专利权人必须是申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三)专利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
(四)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五)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省专利奖一、二、三等奖。
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省专利奖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其中: 一等奖不超过5项;二等奖不超过10项;三等奖不超过10项;优秀奖不超过25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