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企业: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缓解居民小区充电难问题,在前两年工作基础上,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继续纳入了本年度20项民心工程。为高标准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特开展相关企业申报工作。
要求所报企业:拥有从事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的相关能力,包括资金、专业运维人员及规章制度;拥有自己独立的后台监控网络及相关硬件设施,对外服务平台可自建或委托其他平台运营,承诺后期统一接入市级平台,并开放启停及支付权限;截止目前在我市建成运营具有对外公共服务的充电设施达到200台、总功率不小于10000KW;同意按照统一标准及要求在居民小区建设充电设施;在经营中无相关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
请有意参与此项业务的公司于3月2日下班前将相关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我委,逾期不予受理。待资料汇总后,我委将委托专家进行评审,请各企业做好专家答辩准备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