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4-22 浏览:146次 来源:区域创新处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孵化机构:
 

按照《天津市创新型载体培育行动计划》和《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要求,市科技局现启动2021年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1.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本次绩效评估范围是2017年、2018年经市科技局认定及在上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或申请暂缓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我市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由科技部定期统一组织绩效评估,不参加本次绩效评估。

2.市级众创空间:本次绩效评估的范围是2017年、2018年经市科技局备案及在上年度绩效评估不合格或申请暂缓的天津市众创空间。

二、评估程序

1.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参加评估的孵化机构在线填报绩效评估材料,并进行实地查看和初评,提出初评意见。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估,评估结果经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对外进行公布。

2.按照向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下放市级权力事项的有关要求,滨海新区及其各开发区内众创空间绩效评估工作由滨海新区科技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其各开发区组织开展,确定评估结果后报市科技局,由市科技局统一公布。

三、评估内容

本次绩效评估以2020年度科技部火炬统计数据为主要定量评价依据,主要围绕孵化机构的基本情况、服务能力、孵化绩效、可持续发展能力及相关加分项内容进行评估。

1.基本情况:重点从运营管理制度建设、孵化场地面积、孵化团队企业数量、公共服务平台搭建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机构基本运营发展情况。

2.服务能力:重点从投融资服务能力、资源整合能力、开展创业教育培训及创新创业活动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机构服务水平,引导孵化机构建立系统化服务体系。

3.孵化绩效:重点从孵化团队企业收入、融资情况、科技含量、成长性及创业带动就业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机构孵化成效,引导孵化机构提高孵化质量。

4.可持续发展能力:重点从孵化机构收入结构、孵化模式、管理团队建设等方面进行评估,综合考察孵化机构运营管理能力,引导孵化机构可持续发展。

5.加分项:鼓励孵化机构引育高成长科技型企业,充分发挥培育孵化效能。重点从引育高新技术企业情况、创业孵化链条建设情况、专业化平台建设、开展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评估。鼓励孵化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入驻企业减免租金及服务费用,对疫情防控期间表现良好的孵化机构,在2021年绩效评估中予以加分。

四、相关工作要求

1.请各参评单位登录天津市科技信息管理平台网址:http://kjgl.kxjs.tj.gov.cn,按照《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系统操作说明》(附件1)要求,注册单位管理用户及填报用户(本平台单位管理用户与“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单位用户的账号、密码共用,参评单位如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使用过相关账号,可直接用原账号登录本平台为填报用户授权),在线完成自评表填写、资料上传及提交。参评单位需准备评审答辩PPT。

2.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好本区内相关市级孵化机构的绩效评估工作,进行实地查看和初评,并登录网址:http://218.69.114.76:9999/,提交初评意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市级众创空间初评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3.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报送评估材料,或提供虚假评估资料的,视为当年评估不合格。孵化机构经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同意因特殊原因申请暂缓参加评估的,暂缓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4.为帮助各参评单位做好绩效评估有关工作,市科技局定于4月29日14:00,举办线上创业孵化大讲堂,通过腾讯会议app,开展专题培训。房间号:984 483 247密码:0429。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参评单位参会,并将参会回执(附件2)汇总后于4月27日下班前发送至邮箱:cyzxxhmsc@tj.gov.cn。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阚金玲  58832867

何长胜  58832926

系统技术支持,市科技信息研究所 赵津东23532900-813

附件:

1.天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绩效评估系统操作说明

2.培训会参会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