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比选确定我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1-04-20 浏览:64次 来源:

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比选确定我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和《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委托开展2018年石家庄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的通知》(冀商流通函〔2021〕3号)文件精神,受河北省商务厅委托,石家庄市商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第三方机构并进行比选,确定1家单位承担我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18〕101号)精神,围绕“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从工作组织情况、项目实施情况、资金管理与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效果情况等4个方面,采取听取汇报、材料审查、实地核查、专家组打分等多种方式,对石家庄市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绩效进行全面、科学、客观评价。《石家庄市2018年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报告》于合同签订后3周内提交省商务厅。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机构代码证书;

(二)熟悉商务部流通供应链试点工作,对相关绩效评价要求有较强了解;具有其他城市流通供应链绩效评价经验的优先选择;

(三)拥有或能够组织与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试点绩效评价相关的专家(副高职以上),开展绩效评价;

   (四)能够出具满足商务部要求的流通领域现代供应链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报告。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可不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单位简介、专家简介及承担过类似项目的佐证材料;

    (五)服务方案及报价;

    (六)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方案中放置查询网页截图)。  

    四、报名时间地址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月22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至市政府1号楼421房间(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材料需密封)

比选时间: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0:00      

比选地点:市政府1号楼20层石家庄市商务局小会议室

联 系 人:周育宏   电话:0311-86689421

          张彦巧   电话:0311-86689152

 

                           石家庄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