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科引智〔2021〕35号

时间:2021-04-08 浏览:119次 来源:引智育才工作处

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21〕82号)要求,我市拟启动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外国国籍,对华立场坚定、长期友好。

(二)对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三)在双边或多边国际交流合作中对中国相关领域作出重要贡献。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国际合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可优先推荐。

(四)在促进与中国人才交流和培养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五)在讲好中国故事、传播中国声音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六)在中国边疆、贫困地区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广泛社会影响。

(七)专业不涉及保密或敏感领域。

(八)已获得天津市“海河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优先推荐中国政府友谊奖。已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的不再重复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内容

(一)申报材料。推荐单位需在线填报《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附件1),并将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附件2)盖章扫描后上传至申报系统。填报内容要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字准确,其中业绩介绍部分字数在600字以内,重点表述被推荐人近年来在参与“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带动创新创业,推动五大发展理念,传播中国声音,以及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各项事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和取得的突出成果。

(二)证明材料。申报人业绩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反映申报人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国内外技术存在的差距,来津后解决的重大技术或管理难题的佐证材料;外国专家来津后主持(参与)的重大项目、重点课题的有关报告及批件复印件;取得主要成果(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的证明;在华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证明材料。此类材料以附件上传的方式,上传至系统对应位置。

(三)其他材料。申请材料中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术语等必要内容的解释说明,外国专家本人简历,本人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等,这些材料均以附件上传的方式,上传至系统对应位置。

三、申报及受理流程

(一)申报。用人单位准确注册申报系统(系统网址为:http://kjgl.kxjs.tj.gov.cn,请使用谷歌火狐浏览器),在申报界面认真、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后,提交上传。

(二)受理。市科技局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申报材料初审,如材料不完整,退改后再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进入后续评审阶段;没有通过的,申报即行终止。

后续评审及推荐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四、有关事宜

(一)根据国家科技部工作进度要求,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6日(星期五),请严格按此时限完成系统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由外国专家聘用单位负责填报,申报前须征得外国专家本人同意。申报材料须经聘用单位所属区或委办局外国专家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申报签章页盖章后,再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三)因本年度使用系统申报,请有申报需求的单位,第一时间联系市科技局引智育才工作处,获得申报相关问题解答。如有技术问题,可直接向系统技术支持人员咨询(联系人:赵津东,联系电话:23532900-813)。

附件:

1.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

2.2021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

2021年4月7日

(联系人:市科技局引智育才工作处 季占龙;联系电话:83605618、1862226348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