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资〔2021〕3号)要求,现组织我市2021年度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人网络受理时间:2021年2月22日至3月27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17:00。
为更好地服务企业,提高推荐项目质量,特规定申报单位网上上报市科技局时间为 2021年3月23日。3月29日省关网前,市科技局相关科室将对网上提交项目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企业完善后再上报。3月23日前未提交项目,至3月29日省关网前,不影响网上申报。
二、市科技局业务科室负责受理的相关专项
1.高新技术发展科(电话:2129115)
重点研发计划: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专项;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创新专项;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高性能新材料技术创新专项;卫生健康创新专项;社会公共事业创新专项;生物医药创新专项;资源与环境创新专项。
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冬奥专项。
2.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科(电话:2129117)
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重点研发计划: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专项。
创新能力提升计划:高水平人才团队引进专项。
3.农村科技科(电话:2129113)
重点研发计划: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现代种业科技创新专项;农业节水科技创新专项。
创新能力提升计划:软科学研究专项;科学普及专项。
沧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