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办社〔2019〕107号
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根据《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为充实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创新网络,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的规范建设,现将《关于规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按指导意见规范推进分中心建设。
国科办社〔2019〕107号
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委、局)、卫生健康委、药监局:
根据《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五年(2017—2021年)发展规划》和《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的要求,为充实完善国家临床医学研究创新网络,推进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以下简称分中心)的规范建设,现将《关于规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分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印发你们,请按指导意见规范推进分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