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1年度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3-06 浏览:41次 来源:廊坊市科技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廊坊开发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度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工作,市科技局编制了《2021年度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归口管理部门认真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申报及筛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合作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为廊坊市所属的或者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它机构,市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承担项目;

(二)项目承担单位具备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和能力,具有健全的科研、财务等管理制度;

(三)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承担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无不良社会信用和科研失信记录;

(五)符合项目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二、相关事项

(一)申请人在研项目与本年度申报项目总数不可超过2项,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第一名)最多申报1项。

(二)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名),可作为参与人(非第一名)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三)在研项目参与人(非第一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或参与人申报本年度项目1项。

(四)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似的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的科研诚信承诺书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

(六)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申报通知和指南具体要求进行审核推荐,并注意核查所申报项目与指南对应的相关业务科室是否一致。

三、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无纸化申报),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通过登录“廊坊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kjj.lf.gov.cn/)——“科技计划管理系统平台”——“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进行在线操作。用户注册、项目申请书填报、单位审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等过程,具体详见“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使用说明”。

四、受理时间地点

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第一批2021年4月15日、第二批2021年8月31日。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第一批2021年4月20日、第二批2021年9月5日。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请将“廊坊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在线导出的项目汇总表(2份)加盖公章后报市科技局相关业务科室,联系方式见申报指南(附件)。

办公地址:廊坊市新华路华园里1号

市科技局各业务科室分别于4月25日、9月10日前将第一批和第二批推荐参评项目汇总表报资源配置科。

 

附件:

 2021年廊坊市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计划自筹经费项目申报指南.doc (44.00 KB)

廊坊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