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20-03-17 浏览:107次 来源:

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鼓励中小微企业进行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现将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晋企发〔2020〕12号)转发给你们,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企业划型参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确定的《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申报,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做好审核工作,确保政策高效落地。

二、申报审核程序

1.申请奖励资金的中小微企业需向注册地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省局文件要求的全部申报材料。

2.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申报企业的资料审核、现场考察等工作,并对企业提供全部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规范性与完备性负责,同时对企业提供的复印件材料与原件进行核对,确保复印件材料与原件一致。

三、申报时间

各县(市、区)、开发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正式行文上报至市工信局民营科(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上报。上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4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张晓强  冯  伟

联系电话:4222630

邮    箱:myk0351@163.com

 

附件:1.《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太原市中小微企业股改奖励资金申请汇总表

 

 

                      太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