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复工复产步伐加快,根据全市年度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部署,请各地各部门按照《2020年度邢台市科技创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抓紧此项工作。
1.推荐工作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明确的评选条件、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实施,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推荐材料齐全;
2.对于推荐对象较多的县(市、区)和相关单位,请优中选优,按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分别排序;
3.请务于3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