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驻市单位: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近日发布了《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资〔2021〕3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资〔2021〕2号)(详见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时间
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受理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8日17:00。
其它专项网络受理时间:2021年2月22日~3月27日17:00。
二、项目推荐报送
今年省级各类计划项目均为“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暂不提交申请书纸件。为严格保证项目质量,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驻市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的筛选和申报工作,经现场考核和审核把关后,出具推荐意见及拟推荐项目汇总表。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于3月8日、其它专项于3月27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资源与平台科。
三、市科技局有关科室负责受理的相关专项
1.资源与平台科(电话:3288322)
基础研究专项(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
2.高新技术发展科(电话:3288312)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创新专项;高端装备制造技术创新专项;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专项;高性能新材料技术创新专项;卫生健康创新专项;社会公用事业创新;生物医药创新专项;资源与环境创新专项;科技奥冬奥专项。
3.规划与监督科(电话:3288316)
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专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专项;软科学研究专项;科技普及专项。
4.农村科技科(电话:3288319)
农业高质量发展关键共性技术攻关专项;现代种业科技专项;农业节水专项。
5.办公室(电话:3288332)
高水平人才团队引进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