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0-02-12 浏览:74次 来源:

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和物资统一调度的紧急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9号)和《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晋政办发〔2018〕49号),为切实提高我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能力,省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设立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专项,现将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项目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建设项目

1.项目产品为疫情防控重点应急保障物资(防护服、口罩);

2.项目为在建项目或2019年1月1日后完工项目;

3.项目没有获得过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4.项目承担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

(二)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系统项目

1.建设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系统、视频监测系统,并在我省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

2.项目承担单位未列入“信用中国(山西)”网站失信黑名单。

二、申报程序

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和审核工作,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汇总报送省工信厅。

所有申报工作(包括前期以晋工信投资字〔2020〕31号文件下达的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贡献企业奖励申报工作)按照“线上+线下”模式开展,请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开展线下申报、审核的同时,同步在省工信厅“工业云”平台技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中开展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

三、申报材料

(一)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申请文件(申报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建设项目的需附项目汇总表,加盖公章,格式见附件1),一式三份;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含承诺书),一式十份,报告需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加盖骑缝章;

(三)全部项目申报文件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其中项目汇总表格式为EXCEL文档,资金申请报告格式为PDF文档。

四、申报时间

(一)第一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9日;

(二)第二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

(三)后续批次视疫情情况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切实做好资金支持政策宣传工作,鼓励企业建设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项目。

(二)各市工信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奖励项目须在疫情期间投产或部分投产,产出检验合格的口罩、防护服,并由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医药和物资保障组专班统一调配。对未在疫情期间产出检验合格产品或产品不服从统一调配的,将追回奖励资金。

六、申报联系人

(一)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建设项目

联系人:投资与规划处 孟庆春 0351-3046026

邮 箱:tzyghc@mail.gxt.shanxi.gov.cn

(二)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系统项目

联系人:信息化处 袁晓懿 0351-3046995

邮 箱:xxhtjc@ mail.gxt.shanxi.gov.cn

 

附件:1.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2.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建设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3.疫情防控重点应急物资保障系统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写要求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