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印发《关于统筹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石科办函﹝2021﹞1号
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科技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省科技厅对科技创新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关于统筹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的若干措施》。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3日
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统筹加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技支撑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及疫情期间科技创新重点任务,有效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我局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以下措施,为科研一线人员技术攻关和科技企业复产复工做好科技服务。
一、放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期限
因疫情原因无法按计划实施市级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单位,可按程序申请延长执行期。疫情防控期间,确需验收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商归口管理部门,采取恰当方式组织验收。对于2021年1-3月期间,应完成而暂时无法完成验收的项目,可申请暂缓3个月验收。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在研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积极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项目进度不减、质量不降。
二、加强疫情防控科技攻关
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需求来自一线、成果用到一线”原则,组织一线防控主体力量和优势企业,开展临床救治和药物、检测技术和产品、防疫器材设备、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等方面研究,全力推进新冠疫情防控攻关工作,为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贡献科技力量。积极组织我市单位申报实施省科技厅研发应急项目。
三、实行高新技术企业在线申报
利用互联网等手段开展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解读和培育服务,指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库。优化入库企业服务,组织专家开展远程服务,及时答复企业政策咨询,建立“一对一”帮扶机制。采用常年申报、定期评审方式组织认定工作,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受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视疫情防控情况延缓另行提交。
四、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评价全流程在线办理
充分利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在线组织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和评价信息申报、形式审查、分批次公示公告等工作,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高效便捷服务。
五、推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便利化
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卖方,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在线认定登记技术合同,所需技术合同等纸质文本可延迟至疫情结束后寄送。组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简化服务流程,提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电子版或邮寄等便利服务。
六、实现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信息化
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成果完成人,登录“国家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进行在线登记成果,所需相关纸质文本可延缓寄送。组织成果登记管理部门做好咨询解答、信息反馈等工作。纸质版成果登记证书待登记数据审核返回后统一寄送给成果完成人。
七、开展“互联网+科技特派员”行动
组织我市农业和工业科技特派员与帮扶地通过电话、微信群、QQ群等建立联系,以视频互动、远程诊断、在线答疑等方式开展在线咨询服务,寄送相关科技资料,及时解决疫情期间农业及工业企业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和技术需求难题,为贫困地区春耕生产和脱贫攻坚提供技术指导等科技服务,同时助力工业企业开展技术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八、优化科技文献检索在线服务
对各类创新主体深化“零跑腿”服务,所有科技文献检索等委托业务均可线上受理,提供24小时不间断文献检索下载服务,文献大数据分析服务以及文献代检代查、原文传递、在线咨询等服务。收集行业动态、技术情报信息、产业政策等各类信息为用户提供全面情报分析。各类信息文献通过平台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为用户提供服务,为科研人员创新活动提供参考。
九、加强疫情防控科普与宣传
组织全市科普示范基地加强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普及,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屏幕、展板墙报等平台载体开展广泛宣传。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普知识网络竞答活动,设置疫情防控、卫生健康、生命科学等主题,推动以青少年带动更多人强化疫情科学防控意识。提供坚强的舆论引导,切实加强科技企业、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典型事例宣传,以正能量调动各类创新主体投身疫情防控和科技创新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全市科技系统要坚持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上来,充分认识科技创新支撑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强化责任担当、创新工作手段、优化工作模式、落实支持政策,帮助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力服务疫情防控技术攻关和科技企业复工复产,为推动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