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为做好“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附件14《“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0/t20161013_128183.htm)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包括:科技部通知中的申报要求、申请资格要求、项目申报指南以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
二、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加盖公章的地方有申报书封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将项目预申报书(5份,含1份原件,及系统导出电子版)报送至北京科技协作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19室),受理时间为2016年11月10日9:00—17: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北京科技协作中心,郑青、李哲;联系电话:66153447,66153441)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