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5号)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08号),为做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典型脆弱生态修复与保护研究”、“绿色建筑及建筑工业化”、“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与应急技术装备”、“海洋环境安全保障”等七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按照科技部相关要求,现将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大气污染成因与控制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包括:科技部通知中的申报要求、申请资格要求、项目申报指南以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
二、项目申报内容应紧密结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部署,紧密结合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紧密结合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
三、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意加盖公章的地方有申报书封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将项目预申报书(四套)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8层807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1日下午16: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孟祥文、赵波静;联系电话:82006047,82006045)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