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经信委函〔2018〕286号
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8〕226号)要求,为持续跟踪监测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及关键指标情况,推动两化融合发展向数据驱动型创新体系和发展模式转变,现将我委开展2018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和对标引导工作
请各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本地区规上工业企业以《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 23020-2013)为依据,依托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周期性、常态化开展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自对标,通过评估诊断发现问题,通过对标引导找准发展方向。各区一年内可多次组织企业参与评估,评估企业数量应不少于辖区内统计监测规上企业的50%。
二、持续跟踪监测两化融合发展水平及关键指标
请依据本区两化融合发展重点方向,开展区域、行业两化融合关键指标研制工作。其中,两化融合关键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双创”平台普及率、技术软件化率、企业工业APP应用数量,以及反映工业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企业上云情况等指标。
三、深化拓展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服务
鼓励各区根据评估诊断结果分析企业应用需求,整合咨询、设备及软硬件、系统集成、大数据等服务资源,探索研制行业系统解决方案,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资源开放共享、各方高效协同机制,打造两化融合创新发展新生态。
四、相关要求
请各单位于8月15日前,组织辖区内规上工业企业登录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北京市评估服务分平台(www.cspiii.com/pg),完成2018年企业两化融合评估诊断填报工作。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8月3日
(联系人:刘宇恒;电话:57587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