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云计算和大数据”等 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6-03-15 浏览:39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69号)要求,为做好“云计算和大数据”和“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两个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精准医学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将项目申报书(4份及电子版,含1份原件)报送至市科委318室(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 16:00。
  特此通知。
  云计算和大数据专项:        赵小帆66152810 zhaoxf@bsw.net.cn
  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专项:周    恢66152810zhouhuibjpc@126.com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