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38号)要求,为做好其中“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高性能计算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及附件《“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流程
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http://service.most.gov.cn),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将项目申报书(4份,含1份原件,及系统导出电子版)报送至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1日下午16:00。
受理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北京创业大厦A座受理大厅(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64874561。
特此通知。
附件:
1、《“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doc
2、《“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