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劳鉴委最终鉴定结果不合格且未参加最终鉴定抽查面鉴的人员,可在公示期间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联系电话:0335-3262672。
(二)对最终鉴定合格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举报, 举报电话:0311-66908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