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首都设计提升计划课题的通知

时间:2017-03-21 浏览:39次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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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和强化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城市功能战略定位,进一步落实《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京政发〔2016〕44号)和《北京“设计之都”建设发展规划纲要》等文件要求,促进设计产业和设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推进北京“设计之都”建设,现启动“2017年度首都设计提升计划”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设计产业创新能力提升
1.支持工业设计、建筑与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时尚设计以及其他新兴设计领域企业的增强设计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创新型课题。

2.支持基于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新材料、新需求的设计应用研究,促进设计向高端综合设计服务转变,推动设计服务领域延伸和服务模式升级示范类课题。

3.支持设计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新技术在设计领域扩展应用示范课题。

4.支持以新理念、新消费为引领,促进设计及产品交易;支持前景及成长性较好的设计创业类课题。

(二)设计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1.设计助力产业升级。支持通过设计提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数字化制造、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等重点领域创新能力的课题。
       2.设计助力城市品质提升。支持基于大数据、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和先进理念的人居环境设计服务,在城乡规划、园区和建筑设计、园林设计和装饰设计等方面应用的课题。支持通过设计提升城市美化、符合低碳生态及可持续发展等设计理念的课题。

3.设计助力惠民服务提升。支持通过设计手段提高惠民服务水平,满足城市居民精神生活,追求更高性价比,提高消费体验及更多元化消费升级创新设计的课题。支持社区休闲空间优化、智能家居、嵌入式社区养老等设计服务,传统手工艺品和老字号的创意设计,旅游、体育、消费类产品及文化产品设计的课题。  

4.设计助力创新突破。支持在创新驱动下各产业涌现的颠覆性创新设计的课题,包括但不局限于:跨行业融合设计、结合互联网+和AI+时代的创新设计等。

二、支持方式
经费支持。课题以科技经费后补贴形式下达,每个课题不超过20万元。

三、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并在北京地区注册满一年(2016年3月21日之前注册),无不良信用记录;
       2.至2017年3月21日,课题应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
       3.课题应符合市场需求,具有创新性,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对设计及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引领性和较好的示范作用;
       4.课题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
       5.一个单位限申报一个课题(如一个单位申报两个及以上则不予受理); 

6.不予支持范围:2015、2016年已获得首都设计提升计划支持的单位;已获得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课题;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课题;《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2015年版)》中禁止和限制的相关课题。

7.优先支持被认定为“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的机构、获得过知名投资公司投融资的机构和在设计类创投大赛中的优秀获奖课题。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程序

1.企业登录“2017年度首都设计提升计划课题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103.41.54.176:8080/TsjhSys),在线填写注册信息;

2.完成注册的企业,在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报,并扫描附件材料(原件)上传(附件大小不超过10M);

3.审核通过后,企业打印系统导出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带水印)左侧胶装成册。书脊须有申报单位名称,材料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意见”处单位法人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提交至受理机构处。

(二)材料要求
1.2017年度首都设计提升计划课题申请书(附件1)。
2.附件材料,其中(1)(2)(3)(4)为必备材料。其余各项如在申请书中有对应内容,则均应提供证明材料。如未提供,则视同对应内容无效。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

(2)财务证明材料:2014、2015、2016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审计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等复印件)。2016年1月1日以后注册成立的企业可不提供审计报告,但仍需提供申报前一个月的企业会计报表;

(3)课题创新性、完成情况、实施效果证明材料:设计方案、图纸、产品图片、软件截图、用户使用说明、检测报告等;

(4)课题取得经济效益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或知识产权归属证明等(若知识产权不属于申报单位,需提供知识产权归属方授权证明文件);

(6)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各级政府、行业领域奖项的获奖证书,有影响力的设计类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证书;

(7)获得投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五、受理信息

1.受理地点

北京工业设计促进中心(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泰思特大厦B座909室)

2.电子申报材料填报时间

2017年3月21日至4月19日,4月19日下午17:00填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3.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时间

2017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工作日);

上午8:30:00-11:30,下午13:30-17:30;

4.咨询电话

申报咨询:82002895、82005360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13161149996、15510149995、13051199980

六、其他事项

1.市科委将视情况对拟支持课题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结果作为课题支持的依据。企业不配合核查或经核查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立项资格,情节严重的将列入黑名单。

2.市科委从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首都设计提升计划课题的代理活动。相关机构或个人的代理行为与市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首都设计提升计划课题申请书.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文化科技发展处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