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4号)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评)指南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0〕14号)文件要求,经各区主管部门初步审核推荐、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拟认定2020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7家(拟认定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2月20日至2021年2月26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的进行实名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特此公示。
附件:2020年度天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认定名单(按字母排序,不含有效期内未享受过资金扶持的专精特新企业)
2021年2月20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工业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电话:83602788 传真:83602793
监督电话:23306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