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7年度北京市“星创天地”的通知

时间:2017-02-21 浏览:20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科技部《关于印发<发展“星创天地”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农〔2016〕210号)以及北京市《关于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实施意见》(京科发〔2016〕720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创新发展,结合北京国家现代农业科技城建设重点任务,打造农业农村领域的众创空间,服务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现启动2017年度北京市“星创天地”征集工作。

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主体需在北京市注册满一年,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园区和社会团体等,并拥有一定的运营管理和专业服务能力。

(二)具备一定的产业背景和科技支撑。立足京郊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较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依靠科技强农惠农富农,促进科技成果向农村转移转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增收。

(三)具备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可利用“互联网+”网络电商平台提供线上网络空间;有创新创业示范场地、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创业培训基地、创意创业空间、开放式办公场所、研发和检验测试、技术交易等公共服务平台,能免费或低成本供业者使用。

(四)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熟悉产业、经验丰富、相对稳定的创业服务团队和创业导师队伍,为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与培训等服务,解决涉及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财务、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等方面实际问题。

(五)具有一定数量的创客聚集和创业企业入驻,运营良好,有较好的发展前景。

二、组织评审流程

(一)填报“北京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见附件1)和“北京市‘星创天地’信息统计表”(见附件2),由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负责受理,并组织专家评审。

(二)经过专家评审遴选出的北京市“星创天地”名单将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星创天地”由联盟向市科委推荐备案。

三、受理方式及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7份,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21日16:00前,报送至联盟秘书处,逾期不予受理。同时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nczxkxb@126.com。

受理地址: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11号北京农科大厦B座1101室联盟秘书处

联系人:项恒  赵淑红 

联系电话:51505867  51502366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星创天地”基本信息表.doc
 

2.北京市“星创天地”信息统计表.doc
 

北京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