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421号)的要求,为做好“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我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6/201612/t20161230_130026.htm)要求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包括:科技部通知中的申报要求、申请资格要求、项目申报指南以及形式审查条件要求等。
二、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意加盖公章的地方有:申报书封面、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8层808室)。
报送时间:2017年2月13日17:00前。
联系人:
戴 星 电话:82004297
陈永平 电话:66158339
特此通知。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