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厅科〔2018〕91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在前期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推荐工作。现将该文件转发给你们,并要求如下:
一、申报原则
坚持企业自主申报、重点领域优先、大中小企业兼顾、区域适度平衡的原则,优先推荐本区域、本行业优势特色产业中在知识产权运用方面有基础、有特色、有成效、有行业带动作用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本市范围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具有一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经验。
(二)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版材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要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报相关材料,务必于11月28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待审核通过后,将项目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河西区友谊路35号城市大厦412)。
三、推荐方式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
特此通知。
2018年11月 21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王娟;
联系电话:83605738)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