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7-08-11 浏览:30次 来源:市科委高新处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13号)要求,为做好“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service.most.gov.cn/)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将项目申报书(2份原件)报送至市科委315室(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16: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新处 段茹,联系电话:66185246

              文科处 曲俊燕,联系电话:88546574-104

附件:

1、“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专项2017年指南形式审查要求.pdf

3、“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编制专家名单.pdf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