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京政发[2016]44号)等文件精神,促进北京市物联网与智慧城市领域科研院所与企业协同创新,开展面向物联网与智慧城市数据智能处理相关关键技术攻关、系统研制及示范应用,现征集2018年物联网与智慧城市领域储备课题,具体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物理信息精确感知及智能处理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验证
研究传感器精确感知及本地化智能处理技术,包括高精度、实时、低功耗传感信号处理技术,通用智能感知信息处理系统架构,轻量级物联网终端软硬件协同技术;研发支持物联网应用的通用信息处理芯片和终端,并进行应用验证。
2.社会行为数据的建模与分析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研究面向城市社会行为、活动轨迹等多源数据的融合画像技术;研究城市群体和个体移动行为的动态分析、行为建模、关联挖掘、行为预测等技术;研发面向城市社会行为数据的动态认知系统,并进行示范应用,为城市规划、交通管理和政策评估等智慧城市应用提供支撑。
3.信息空间数据聚合承载与智能服务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研究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相关的全空间数据模型技术,信息空间数据快速聚合、智能处理与共享服务技术,海量空间数据智能调度与自适应管理技术,三维可视化交互分析技术;构建智慧城市信息空间数据聚合与服务系统,并进行示范应用。
4.多源数据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及示范应用
研究基于精准时空信息的多源异步异构数据融合技术;研究面向市政管网、交通等重点领域的智慧管控技术;研发相关智慧管理服务系统,在“三城一区”、通州城市副中心等重点区域进行示范应用。
二、申报课题要求
1.申报课题具有明确的技术创新性,具有清晰、可量化的目标及考核指标。课题所涉及示范应用需有明确的市场前景,并优先在京津冀地区实现技术成果转化及示范推广。
2.已获得国家或北京市财政经费支持的相关技术及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3.课题执行期限,2018年1月1日到2019年12月31日。
4.财政经费采取直接补贴方式,择优支持。
5.申报单位应填写《储备课题情况简表》、《储备课题申报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
三、申报单位要求
1.在北京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和条件。
2.申报单位管理规范,业务及财务制度健全,在市科委无C级及以下不良信用记录。
3.若申报单位为企业,则应有自筹经费来源,以保证课题顺利实施,承担单位为企业的要求自筹与科技经费1:1配套,鼓励科研院所和高校配套自筹经费。
四、申报材料受理
1.申报单位将填写的《储备课题情况简表》、《储备课题申报书》电子版(模板见附件)发送至邮箱:wlwxmzj@bsw.gov.cn。正常接收邮件将收到确认通知。
2.申报材料截止受理时间: 2018年2月23日15:00前。
咨询人及电话:
北京市科技信息中心 王红、张文力 58851812-857、105
电装处 赵小帆 66152810
市科委电装处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