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8-08-20 浏览:41次 来源:

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进一步落实打造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的定位要求,推进我市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我市软件产业竞争优势提升、结构优化升级、规模发展壮大,现就申报2018年度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重点

申报项目应突出自主创新,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一定优势且能够实现较大规模的产业化;其产品或服务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主要包含以下方面:

(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01)

集成和部署符合我市发展战略的工业软件、工业APP产品和服务,支撑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的公共平台项目。

(二)有市场前景的软件研发项目(02)

1.嵌入式软件、工业控制软件、人工智能软件产品研发项目;

2.面向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领域的软件研发项目;

3.面向虚拟现实、数字内容等领域的软件研发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我市区域内注册,截至申报材料提交日期注册满1年,在我市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研发人员,从事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申报企业2017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万元,且实现盈利。

(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良好的产业化基础以及较好的管理能力和人才队伍;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产权清晰,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单位须在申报材料提交前在“信息产业运行监测平台(http://202.106.120.121/rjdz/)”完成2017年度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统计年报的上报。

(五)企业项目成果具有创新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权属明确;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技术基础和广阔的市场前景,项目实施后能使企业规模扩大。

(六)申报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并于2018年建设完成,截至申报材料提交日研发进度(资金投入比例)超过60%。项目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七)曾获得过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且项目尚未验收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次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纸质申报材料准备

项目申报单位需按照本通知附件《2018年度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模板撰写相关申报材料并按照附件要求装订,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材料报送

申报单位按时间要求将2份纸质和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区软件产业主管部门。各区主管部门会同区财政局初步审核后按照附件2格式统一汇总,并通过联合行文的方式出具推荐意见,推荐意见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并于9月5日前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电子版汇总表以及申报材料发送至tjgxwrj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四、相关要求和说明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精心组织,严格规范操作,切实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确保申报项目的高质量。

(二)突出工作重点。各有关部门在组织项目申报时,要加强调查研究,拓宽工作视野,力求把本地区具有特点、符合实际的重点项目组织申报上来。

(三)项目申报单位对提供的全部资料做好保存以备查。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

2.2018年度天津市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0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处 杨俊杰;联系电话:83608051)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