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总结评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0 浏览:61次 来源:http://www.chinatorc

国科火字〔2020〕9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
    根据《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3]230号)和《关于深入推进创新型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科火字〔2020〕85号)中有关精神,我中心决定开展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与试点(培育)总结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与试点(培育)(附件1)。
    二、评价指标
    为强化考核评价,全面落实以评促建,综合专家意见,对原《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评价指标体系(试行)》进行了局部修订,形成了《创新型产业集群评价指标体系》(附件2)。
    三、总结报告
    各试点与试点(培育)建设单位应提交集群建设总结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试点或培育以来建设进展情况(集群整体、产业链、创新能力、创新服务体系、产业协同组织、运行保障等);
    2.试点或培育成效(对照试点或培育建设目标);
    3.主要做法和经验;
    4.不足及建议。
    总结报告应内容真实、数据可靠。并于2020年6月底前报送至科技部火炬中心(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邮寄至联系地址,电子版一份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李一骢、张军
    联系电话:010-88656265/4
    传真:010-88656264
    邮箱:jiqc1@ctp.gov.cn(邮箱中的“1”是数字“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
    邮编:10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