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通过复审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进行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9-12-31 浏览:48次 来源:

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12月30日,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2019年提请复审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查,2家企业符合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条件,现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9年12月31日2020至1月7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认定资格有异议的,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提交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