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18〕25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的批示精神,结合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实际情况,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
京科发〔2018〕25号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的批示精神,结合本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实际情况,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管理办法》予以发布,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