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0〕53号),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评价范围
北京市2017年认定及复核通过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名单见附件1和附件2)。
二、材料要求
请复核评价范围内的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做好评价材料填报工作(格式见附件3),并提供必需的附件及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word/excel格式电子版光盘两份)。有关数据指标请按2019年底数据填写,其中财务数据按照已审计的2019年会计报表填写。
三、时间安排
请6家企业于2020年4月29日前将复核材料邮寄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标准处(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7号5号楼718房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宇,刘兵;
联系电话:55578320,55578317,15210108618
附件:1.2017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2017年复核通过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
5.《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