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拟备案省级众创空间进行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9-10-28 浏览:41次 来源: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省级众创空间建设标准,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和各国家高新区推荐的众创空间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意见,拟将60家纳入省级众创空间管理序列,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19年10月25日-10月31日),公示期间,对认定资格有异议的,可向省科技厅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提交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