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有关单位:
为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考核项目实施情况,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保证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津财建一〔2016〕16号)的规定,以及《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关于规范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津工信科〔2018〕6号)的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组织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验收范围
列入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获得资金支持,目前计划指标、任务均已完成的项目。
二、验收材料组成
项目验收材料应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并装订成册(材料编写要求及格式参照附件)。
1.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申请表
2.材料真实性承诺
3.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工作报告
4.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技术报告
5.专项资金项目财务报告
6.证实性材料
三、验收组织要求
请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工业集团公司及有关单位要做好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组织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编写《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验收材料经上级主管单位初审后,于2018年5月26日前一式六份报送至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天津市友谊北路广银大厦308室),进行合规性审查。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将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评审验收。
附件: 天津市工业科技开发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材料
2018年4月25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 王华;
联系电话:83606658;
市工业和信息化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朱世翼;
联系电话:13821606316)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