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北京市《关于加快首都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科技服务业的指导意见》等政策,切实提升科技服务业对首都经济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支撑能力,市科委启动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及申报条件
(一)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科技服务培育
1.支持对象:
一是重点支持在未来科学城和怀柔科学城新设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二是重点支持“两城”原有的科技服务机构,即未来科学城和怀柔科学城现有专业服务机构,搭建服务平台、引进专业人才,提升专业水平,为“两城”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供专业服务。
2.申报标准:
一是新设类申报主体须为2017年1月1日后在昌平区和怀柔区、密云区注册成立,包括企业法人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职工作人员。
二是已有机构申报主体须为2017年1月1日前在昌平区和怀柔区、密云区注册成立,包括企业法人机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或法人单位的分支机构,2017年总收入50万元以上。
(二)工程技术服务机构
1.支持对象:支持工程技术服务机构发挥自身优势,为国家战略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策划咨询、工程设计和勘查、工程管理等服务。
2.申报标准:申报企业须为在北京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2017年总收入5000万元以上,或2017年总收入3000万元以上且较上年收入增长20%以上。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一)申报方式
1.系统在线填报。通过“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系统”申报。在线填写《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2.提交纸质材料。通过系统提交成功后,专项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A4纸打印,左侧胶装成册,材料封面和右侧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申报单位意见”处单位法人手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提交至受理机构处。
(二)材料要求
1.专项申报书。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系统填报)。
2.附件材料。
(1)企业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2)财务证明材料:企业提供上年度年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设机构、分支机构提供加盖单位财务章的财务报表。
(3)服务相关材料:涉及的服务合同或协议或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2017年1月1日后签订);
(4)技术创新情况:有效证明文件,包括技术报告、技术查新报告、成果鉴定会专家意见、第三方测试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技术权益证明材料、曾发表科技论文等;
(5)企业资质及荣誉情况: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各类行业资质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等;
(6)企业对外提供服务的软硬件条件的有效证明文件:对外服务章程、内部管理制度等。
(7)企业获得资本市场融资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章程、有限合伙协议以及其他方式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及受理机构
(一)申报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为2018年6月8日至6月29日。专项申报系统6月6日上午9:00开通用户注册,6月8日上午9:00开通在线填报,6月29日下午17:00填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7月3日下午17:00(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机构
1. 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科技服务培育(第一类)专项申报材料由北京技术市场协会受理,地址为西直门南大街16号院内北楼313室,联系人:田悦,联系电话66128535。
2.工程技术服务机构(第二类)专项申报材料由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受理,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广顺北大街5号融创动力文化创意产业园内B119室(1层),联系人刘越,联系电话84938971。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联系电话:59755588-8843。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须无不良信用记录,申报材料内容须真实客观有效,如存在虚假申报等情况,将一票否决,申报无效。
(二)市科委未指定、授权或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的代理申报活动,代理机构或个人的行为与市科委无关。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未来科学城、怀柔科学城科技服务培育).doc
2.2018年度北京市科技服务业促进专项申报书(工程技术服务).doc
市科委高新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