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申报2018年度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适用技术培训班工作任务的 通知

时间:2018-06-05 浏览:46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提升全市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推动“高精尖”产业发展,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对适用技术培训班工作任务进行支持。现就2018年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支持在京举办适用技术培训班,重点围绕我市优势适用技术、兼顾高新技术、科技政策与管理三类内容,面向海外科技创新人才展开培训,带动我市技术、标准、产品、管理理念和经验向海外辐射。

二、支持方式

资金主要用于培训活动组织。

三、支持条件

1、机构性质:在北京市内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企业和机构;

2、信用等级良好:申报单位应符合市科委信用管理要求,无不良诚信和违法记录;

3、能力建设:具备标准化培训服务体系和专业培训资源渠道; 

4、布局领域: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及科技服务业等;

5、培训内容:拟以成熟适用技术为主体、兼顾高新技术、科技政策与管理三类工作任务进行支持;培训目的和意义明确,培训内容和教学计划合理;办班规模要求在20人20天以上;学员来自3个以上国家;

6、师资投入:选择具有良好政治素质,与培训目的和内容相符,在领域或行业内知名度高、影响力大的专家(含外籍专家)进行授课;

7、承办经验:承担过科技部或其他渠道科技培训任务者优先考虑;

8、联合申报:若多机构联合申报培训班项目,应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各单位分工,并以其中一个单位作为牵头机构填写申报材料;

9、避免重复支持:不支持已申请其他部门培训专项的工作任务。

四、评定程序

工作任务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公开征集-资格审查-专家评审-主任办公会审定-网上公示”的流程进行。

五、经费安排

工作任务资金资助采取直接补助的方式,一次性拨付支持经费,支持额度不超过40万元/项。

六、绩效管理

1、工作任务结束后三个月内需向市科委报送培训总结及与招生国别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潜力的分析报告;

2、工作任务经费由承担单位按照《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统筹安排使用,工作任务经费应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承担单位有义务配合市科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绩效审计及绩效跟踪等工作。

七、报送材料

工作任务申报单位依据市科委通知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申报材料应包括:

1、《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适用技术培训班工作任务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材料复印件(盖章);

3、能够证明培训班预期培训效果的相关附件材料。

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适用技术培训班工作任务申请书》,打印一式7份,签字盖章后与附件材料一并于2018年6月25日18:00前报送至受理单位,电子版请发送至bjkwhzc@bjkw.gov.cn。

联系人: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修莉莉 联系方式:66153430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刘远聪 联系方式:88546387

八、受理单位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101室

邮编:100195

电子邮箱:bjkwhzc@bjkw.gov.cn

传真:88546387

特此通知。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适用技术培训班工作任务申请书》.doc

北京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2018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