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400号)的要求,为做好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2017/201712/t20171222_136993.htm)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注意加盖公章的地方有:预申报书、联合申报协议、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诚信承诺书等),并于2018年2月5日17:00前将项目预申报书(一式四份)报送至北京生产力促进中心(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生产力大楼B座8层808室)。
联系人:
徐 硕 电话:82003640
陈永平 电话:66158339
特此通知。
市科委国际合作处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