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和《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2018年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18〕12号,请通过http://www.tjec.gov.cn通知公告下载。)。为做好我市相关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企业申请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的准备工作
申报单位准备申请材料前仔细阅读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4〕2号)、《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及规定的通知》(财关税〔2015〕51号)和《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有关目录的通知》(财关税〔2017〕39号)等文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申请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免税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财函〔2018〕12号)的要求,实事求是、认真仔细地填报申请报告和相关表格,避免对免税资格申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企业申报材料
企业申报材料:《2018年度享受重大技术装备进口优惠政策申请报告》(工信厅财函〔2018〕12号附件1)。
三、申报要求
1.企业要认真准备,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成性负责。
2.企业申报材料含纸质版一式八份,电子版光盘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上注明单位名称。
3.申请享受2018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企业应在2018年1月31日前提交申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018年1月24日
(联系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装备工业处 崔桐成;
电话:022-83608085;
传真:022-83608087;
邮箱:tjjxw_zhbchyc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