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冀科办〔2018〕15号)的规定,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设立国新普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邢台市双创天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三支创业投资子基金,现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注明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
按照《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冀科办〔2018〕15号)的规定,河北省科技创业投资和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拟设立国新普恩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邢台市双创天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承德高新区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三支创业投资子基金,现向社会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与个人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北省科技投资中心提出。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需注明姓名、单位、联系地址及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