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6〕52号))、《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2017-2020年)》及《关于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发展的意见》(京科发〔2011〕303号)等文件要求,充分发挥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凝聚、整合科技创新资源、推动产业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提升联盟对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支撑能力,市科委启动2018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促进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点方向
围绕我市高精尖产业布局需求,通过公开征集和组织专家评审,支持具有较强资源整合能力的产业联盟依托自身优势,联合优势科技创新资源,建设产业技术协同创新平台,以联盟为组织协调主体,以重点创新单位为主要实施主体,以产业(领域)重大技术创新需求为牵引,围绕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团体标准研制等工作,开展重点攻关项目研究。
依托产业技术联合创新平台重点开展以下两个方面具备攻关性质的研究工作:
一是开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通过对产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分析,梳理联盟所在产业(或领域)所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明确重点攻关方向,引入优势创新资源,开展重点攻关项目研究。
二是开展团体标准研究:通过对联盟所在产业(领域)标准现状的研究,梳理技术标准构架,明确团体标准脉络,确定重点攻关方向,引入优势创新资源,开展重点团体标准创制研究。
二、对平台及项目的要求
(一)符合首都产业功能定位。
(二)开展相关研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约定明晰。
(三)平台开展的联合创新研究要具备创新性、攻关性特质,对产业的创新发展有比较重大的推动作用。
(四)主要内容在五年内(2013-2017年)未获得北京市科委资金资助,且未申报市科委2018年其他科技计划专项或项目。
(五)专项工作任务执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六)财政科技经费支持额度每个平台不超过200万元。
三、联盟角色及作用
联盟是平台建设的组织者、协调者,平台项目的管理者。以联盟秘书处为主要组织者,联合主要创新主体进行前期平台项目的规划、设计,并牵头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联盟秘书处负责项目督查、协调及组织后续项目验收等事宜。在平台建设、创新项目组织实施的过程中,不断创新组织模式、管理机制,进一步培育产业创新发展的生态环境。
四、申报主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联盟牵头,联合1家(含)以上成员单位联合申报,须有一家创新主体为企业。
2、申报单位需为在北京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3、申报单位及课题负责人信用记录符合相关规定,信用记录查询方式见附件4。
(二)对联盟的要求:
1、联盟具有独立社团法人资格,成立时间在三年(含)以上,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资源整合能力强、领军企业及院校聚集度高、行业影响力大;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联盟类社团法人,此类主体需提供被纳入科技部试点联盟范围且评估为A类联盟的证明文件。
3、联盟成员单位数量不少于30家,且核心成员单位注册在北京的比例不低于30%。
4、联盟具备产业研究及组织成员开展联合创新的能力和基础,在规范管理、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发展规划制订、关键技术联合攻关、联盟标准化工作促进等方面开展了实质性工作。
五、申报所需材料
(一)联盟能力建设信息表,见附件1。
(二)初审附件材料
1、申报单位法人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2、联盟章程或协议。如果联盟先成立,后注册法人,则需要补充联盟刚成立时的有发起单位签字或盖章的联盟章程或协议,以证明联盟成立时间。
3、非联盟类社团法人需提供被纳入科技部试点联盟范围且评估为A类联盟的证明文件。
(三)产业技术联合创新平台实施方案,见附件2。
(四)与平台建设、项目实施相关的附件材料
1、相关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授权或许可材料复印件。
2、能够证明联盟具备相关工作基础、工作能力等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证明、联盟标准文件、相关的荣誉或表彰证明等。
3、其它与项目实施有关的证明材料等。
以上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应保证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申报内容不涉及保密内容。
(五)《2013年至今获得市科委立项支持项目汇总表》(附件3)。
六、申报受理
(一)流程及要求:
1、请登录http://101.200.232.141/alliance网上注册,填写《联盟能力建设信息表》(材料一),并上传初审附件材料(材料二),审查通过后,打印,装订。
2、初审通过后进一步线下填写《产业技术联合创新平台实施方案》(材料三),并与相关的附件证明材料(材料四)一起装订。
3、《联盟能力建设信息表》(材料一)及初审附件(材料二)一起装订、《产业技术联合创新平台实施方案》(材料三)及相关附件(材料四)一起装订,两套一式七份。
4、《2013年至今获得市科委立项支持项目汇总表》一份,盖填表单位公章,单独装订。电子版发至mhy@chinatis.com邮箱。
上述材料请于专项申报截止日期前报送至北京技术交易促进中心,后续事宜以受理部门通知为准。
(二)申报时间:
1、网上初审信息填报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25日。
2、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7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甲49号三层311室。
(四)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五)咨询人及电话:马海艳 杨洋62577304转838 ;刘宜珩 62631510。
特此通知。
附件:
市科委高新处
201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