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支持第16、17、18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的通知

时间:2017-11-13 浏览:73次 来源:科技标准处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支持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按照《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经信委发〔2017〕47号)的规定,市经济信息化委现支持第16、17、18批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申报主体条件

 达到《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标准、通过2017年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贯标,并按照标准建设一年以上的第16、17、18批企业技术中心(具体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企业研发投入在同行业领先,新产品比例高,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2.企业技术中心有正在研发、转化的重大创新项目,有实现成果转化落地的人才、资金等保障,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企业发展贡献程度大。

 3.企业应围绕《<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开展工作,未来发展战略应符合北京产业发展规划、行动方案等,有利于北京市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中“三四五八”战略、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成效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择优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原则上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向科技标准处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金申报书》(附件2)、《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评价申报书》(附件3)、《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4)。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三份,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到weiyuanyuan@bjeit.gov.cn的邮箱(邮件主题名称统一为“企业技术中心批次+企业名称+创新能力提升项目”),并将纸质资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科技标准处507房间(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下午6:00。

 联系电话:科技标准处 57587652,57587653

 特此通知。

 附件:  1.通过2017年贯标且在支持范围内的第16、17、18批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2.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金申报书

               3.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评价申报书

               4.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