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支持产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两类创新载体建设,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按照《加快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重大创新成果转化落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京经信委发[2017]47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市经济信息化委现征集2018年产业创新中心创建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项目。
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
重点征集围绕重点行业创新发展的重大共性需求,大力推动制造业相关新一代共性技术研发和承接转化平台建设,解决制约行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瓶颈,促进技术转移和商业化应用,构建高精尖产业创新生态网络的产业创新中心创建项目。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2.有明确的发起单位与共建单位。
(二)申报要求
1.发起单位应与行业内相关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达成共建意向,签署共建协议;
2.创新中心成员单位需按照约定,通过资金入股方式投入,企业制法人发起单位资金投入规模不低于1000万元,全部组建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与经信委对应产业处室对接确定符合北京产业发展方向;
4.符合《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附件1)的相关要求。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按照《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的要求,支持我市企业牵头创建产业创新中心,经批复后择优进行支持。支持方式和标准详见《办法》。
(四)申报材料要求
产业创新中心向各领域对应处室提交相关材料:《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申报书》(附件2)、《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工作实施方案》(附件3)。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三份,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于2017年11月10日前按照项目所属领域报至市经济信息化委对口处室。纸质资料报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各有关处室。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下午6:00。
联系电话:
科技标准处(新材料产业处)57587652
军民融合促进处(央企服务处) 57587109
绿色环保处 57587582
电子信息产业处 57587807
智能制造与装备工业处 57587710
汽车与交通产业处(航空航天产业处) 57587670
都市产业处(食品产业处) 57587798
生物与医药产业处 57587772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 57587519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提升
(一)申报主体条件
1.在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
2.达到《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评价规范》标准、通过2017年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贯标,并按照标准建设一年以上的第16、17、18批企业技术中心。
备注:在第16、17、18批企业技术中心贯标结果公示之前,请第16、17、18批的全部企业技术中心提前做好提交材料的准备。最终要交材料的企业以后续公示的通过贯标的企业名单为准。
(二)申报要求
1.企业研发投入在同行业领先,新产品比例高,具有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2.企业技术中心有正在研发、转化的重大创新项目,有实现成果转化落地的人才、资金等保障,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和企业发展贡献程度大。
3.企业应围绕《<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重点任务开展工作,未来发展战略应符合北京产业发展规划、行动方案等,有利于北京市高精尖经济结构构建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支持方式和标准
对符合《<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中“三四五八”战略、创新能力强、成果转化成效突出、引领示范作用显著的,择优予以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原则上同一企业不重复奖励资金。
(四)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向科技标准处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金申报书》(附件4)、《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评价申报书》(附件5)、《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书》(附件6)。书面申报材料统一按照A4纸型胶订制作,一式三份,封面及骑缝处应加盖项目单位公章。
(五)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请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发到weiyuanyuan@bjeit.gov.cn的邮箱(注明企业技术中心的批次),并将纸质资料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科技标准处507房间(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申报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下午6:00。
联系电话:科技标准处 57587652,57587653
特此通知。
附件:
1.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实施方案
2.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申报书
3.北京市产业创新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4.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资金申报书
5.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情况评价申报书
6.北京市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创新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