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要求,经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46家拟享受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3357107
2018年11月6日
附件: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援企稳岗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8〕22号)要求,经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46家拟享受援企稳岗补贴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1月6日至11月1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3357107
2018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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