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征集“2017年京津冀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11-02 浏览:39次 来源:社会信用处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深入推进京津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由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主办的“2017京津冀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指导单位: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主办单位: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

 二、奖项设置

 活动在北京、天津与河北三地同时开展,三地分别推出各自的典型案例,获奖名单将在“信用中国”“信用北京”“信用天津”“信用河北”网站、中国金融信息网“新华信用”频道、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微信公众号、《中国信用》杂志等媒体上进行公布。奖项设置如下:

 (一)创新奖项:“京津冀十大信用创新管理典型案例”(各十例)

 (二)推荐奖项:“京津冀十大信用创新管理典型案例最佳推荐单位”(共十家)

 三、征集方式

 (一)自荐

 注册地在北京的企事业单位均可采用自荐的方式参与活动。

 (二)推荐

 北京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派出机构、社会组织、高新(经济)园区管委会、金融及征信机构等,均可对案例进行推荐,推荐单位表现优秀优异的,可获得最佳推荐单位奖。

 自荐企事业和推荐单位可登录活动网站,填写“2017京津冀十大信用管理创新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表,每个案例填写一张表,可以申报多个案例,自荐企事业和推荐单位加盖公章,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快递或送达活动组委会。

 四、征集内容及要求

 案例内容应紧扣“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主题,重点反映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所产生的成效,并描述信用管理机制的创新举措等内容。自荐和推荐案例需要真实存在,具有可复核性。

 自荐和被推荐企业成立满两年及以上,且注册地在北京市,具备信用管理及规划意识,商业模式清晰,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具有较高的社会美誉度和行业影响力,且在“信用中国”,近三年内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五、进度安排

 (一)案例征集期(11月1日—11月20日)

 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典型案例,经组委会初筛合格后,产生候选名单。

 (二)专家初评(11月21日—12月5日)

 组织专家对各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按照评分高低排序进入复评。

 (三)专家复评(12月6日—12月15日)

 召开专家评审会,对每组参与活动的案例进行评分,专家评分,算出总成绩,最终评选十大典型案例。

 (四)颁奖仪式(12月下旬)

 邀请三地领导、国家相关部委领导等,为获奖的典型案例获得者颁发奖杯及证书。

 六、活动官网及联系人: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网址:http://www.bjeit.gov.cn)

 信用北京网

 (网址:http://www.creditbj.gov.cn)

 新华社-中国经济信息社中国金融经济信息网

 (网址:http://credit.xinhua08.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14层新华信用事业部,邮编:100052

 联系人:胡志英

 联系电话:010-88051171

 传真:010-88052684  

 E-mail:credit@xinhua.org

 

 附件:“2017京津冀十大信用管理创新典型案例评选”申报表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