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6-02-29 浏览:65次 来源:

京人社职介发〔2016〕35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总工会、妇联: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对就业创业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更好地服务于2016年春节后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有效做好我市节后进入“招聘旺季”的相关就业服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6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13号)的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搭建供需平台 促进转移就业

  二、活动时间

  2016年2月中下旬至3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

  (二)与本市建立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关系地区(以下简称“对口支援地区”)的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来京务工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以下简称“农村贫困人口”);

  (三)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在2016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中被确定为援助对象且未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五)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在春风行动期间,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使服务对象中有转移就业意愿的得到有效的公共就业服务;有培训愿望的得到有效的职业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便捷有效的就业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做好信息采集。为做好我市春节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形势的分析和研判,更好地根据趋势变化采取针对性的就业服务措施,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市人力社保局于2016年春运期间,联合相关部门在火车站、飞机场和部分长途汽车站开展春运期间来京人员进出京流量调查,以及时了解来京劳动者的进出京数量、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

  各区要结合区域经济特点和京津冀协同发展要求,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本地农村、社区,根据精细化就业服务的要求做好劳动者求职信息的采集;要结合政策宣传,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采集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用工计划等信息,特别是要对已经建立用人需求档案的单位进行重点跟踪服务,在满足单位用人需求的同时,征集适合服务对象就业的岗位。将采集到的求职招聘信息及时录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为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增强活动实效打好基础。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服务活动。各区要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在切实保证活动安全的基础上,可利用赶集日、流动市场等,组织开展小型精品专场招聘会,将岗位信息送到乡镇、村,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为确保招聘会信息的及时发布,扩大服务效果,招聘会预发布信息(名称、日期、地点等必填项)应至少提前三天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洽谈会管理模块。

  各区要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口支援等要求,依托相关部门和对口支援服务机制,做好供需信息交换,及时掌握来京就业的对口支援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协同发展地区劳动者的基本情况、求职和就业服务需求,会同对口支援地区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政策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等跨区域劳务合作和就业服务。对具备返乡创业条件的,结合其意愿,会同对口支援地区相关部门引导其返乡创业。

  (三)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各区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根据服务对象的就业意愿和能力,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

  对于一般求职人员,提供符合其需求和能力的岗位信息,推荐参加招聘会并提供面试指导;对于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就业障碍的求职人员,特别是达到重点帮扶等级的求职人员,按规定提供“一对一”的专门援助服务;对于在就业援助月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求职人员,要结合跟踪回访的相关情况,帮助其分析未能实现就业的原因,完善相关援助帮扶方案和行动计划,并对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效果评估,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四)加强技能培训。各区要根据市场需求,积极组织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技能水平。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面向市场需要和劳动者需求开设培训项目和课程,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鼓励校企合作,开展定向、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切实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五)扶持返乡创业。各区要进一步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促进本市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创业服务机构应开展创业助推活动,积极为有创业意愿的援助对象提供创业帮扶,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享受到。依托基层公共平台集聚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其他各方资源,组织开展专项活动,为本市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有效服务。降低创业门槛,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帮助创业者实现成功创业和健康发展。

  (六)大力宣传引导。各区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通过发放“百姓就业”招聘专刊、《北京市就业服务手册》、宣传海报,开展政策讲座、现场咨询,推送短信,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广泛宣传春风行动活动安排及进展情况、先进典型事例、政策法律信息等,做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活动安排和各项就业相关政策应享尽知。

  市人力社保局在活动期间将通过《百姓就业招聘专刊》、“百姓就业”服务平台同步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并将继续开展“百姓就业”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等系列招聘宣传服务活动,着力宣传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和北京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褒扬诚实守信的招聘用人和人力资源市场中介服务行为。

  各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来京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区域通过采取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就业服务政策宣传材料领取点”等服务措施,重点做好务工人员的就业引导服务工作。

  (七)优化就业环境。各区要着力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向基层延伸,提供就近便捷的就业服务。要利用开展春风行动的有利时机,遏制非法劳务市场的形成,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活动期间,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坚决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组织;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依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介行为,为求职者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八)开展服务效果评估。各区要通过实地检查、电话随机访问等方式,对本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据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中的求职登记、招聘登记、招聘洽谈会信息、信息核查、跟踪回访记录、用人需求档案跟踪记录、招聘情况跟踪记录等业务数据,结合采取实地检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春风行动”活动服务进展和效果及时进行监控与评估,以进一步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切实履行服务承诺,促进服务措施的落实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六、活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对活动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务实节俭,注重实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把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和春风行动有机衔接起来,使两项活动既各有侧重,又能为援助对象和服务对象提供持续帮扶,务求实效。

  (二)合力推进工作实施。各区要把春风行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加强政策引导和就业服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组织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各区要加强招聘会的监管巡查,杜绝招聘活动中的就业歧视行为,并在重点做好《人力资源许可证》年审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和形式,大力推广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实施工作,宣传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在活动内容、形式安排上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特点,按要求落实好各项服务措施。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春风行动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岗位对接,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

  各区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特点,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及工会职介机构的作用,为各类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要结合“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普及宣传,指导进城务工人员普遍加入工会组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要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区妇联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家政服务工作和再就业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以女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春风送岗位”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家政服务工作新路子,不断开拓家政服务市场。要结合妇联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担保贷款、权益维护等工作。

  (三)确保服务活动安全。各区要加大对各类服务活动,特别是人群聚集的招聘洽谈等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在举办活动前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杜绝踩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加强信息技术在就业服务领域的应用,积极采取网络招聘、视频面试、小型精品招聘会等招聘服务形式,不断降低服务成本,提升服务实效。要突出做好有人群聚集的服务活动的现场监控、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做好统计总结工作。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总结活动有效做法及典型案例。要紧密依托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真实准确地统计各项业务服务数据,并按照下列时间将相应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2016年3月4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有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的,报送公共就业服务站设立的时间、地点等情况)、《2016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活动安排表中包括区、街道、乡镇的活动安排)。

  2016年3月28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总结、《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春风行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2016年春风行动总体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附件3)电子版。今年各区报送统计表电子版,市级将通过系统对业务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与报送数据进行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

  请各区总工会、妇联组织于2016年3月25日前,将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4、5)报送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妇联。

  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王宁

  电子信箱:xcxzk207@126.com

  市支援合作办

  联 系 人:吕萌

  电子信箱:zonghechu@bjzyhzb.cn

  市总工会

  联 系 人:唐慧勇

  电子信箱:shbz@bjzgh.org

  市妇联

  联 系 人:刘玲玲

  电子信箱:fzb@bjwomen.gov.cn

  附件:

  1、2016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

  2、职业中介机构参加春风行动活动情况表

  3、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

  4、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5、2016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2月24日